渣土車、砂石車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,密閉運輸;禁止露天焚燒瀝青、油氈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料……昨日上午,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《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,又新增加了部分“環保”內容。
據悉,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經表決通過后,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后即可實施。
《條例》在審議過程中,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,渣土車尾氣和揚塵污染都很嚴重,要加強對這些車輛的管理。經研究,在《條例》中增加了“渣土、砂石”的內容,規定“堆存、裝卸、運輸煤炭、水泥、石灰、石膏、渣土、砂石、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,作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采取遮蓋、封閉、噴淋、圍擋等有效措施,防止拋灑、揚塵”。同時,還新增加一款,內容為:“從事以上運輸作業的車輛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,并按照規定安裝衛星定位系統,密閉運輸。”
審議過程中,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,焚燒瀝青、油氈、塑料、皮革等物質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,危害大氣環境和人體健康,應全面禁止。經研究,《條例》中修改為:“禁止露天焚燒瀝青、油氈、廢油、橡膠、塑料、皮革、垃圾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料,確需焚燒處理的,應當采用專用焚燒裝置;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未密閉或者未使用煙氣處理裝置加熱瀝青!
審議中,有市直部門提出,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記錄了排污單位排污情況,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,直接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,對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,并且在主觀上存在嚴重惡意,條例對此應加大處罰力度。經研究,《條例》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罰,由“責令限期改正,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”修改為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”。 |